新网互联会员注册条款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向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新网互联",其主要经营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申请注册成为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会员的个人或者单位。
用户同意此在线注册条款之效力如同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户进一步同意,用户进入新网互联会员注册程序即意味着用户同意了本注册条款的所有内容且只有用户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新网互联的正式用户。本注册条款自用户注册成功之日起在用户与新网互联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第一条 新网互联服务简介

新网互联向其会员用户提供包括域名注册、网站托管服务在内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和网络服务,新网互联所提供的相关服务说明详见 www.dns.com.cn 相关产品及服务介绍。

第二条 用户身份保证

2-1 用户承诺并保证自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实体和组织。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且保证新网互联可以通过用户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与用户取得联系。

2-2 用户应根据新网互联对于相关服务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等资料,否则新网互联有权拒绝向该会员或用户提供相关服务。

2-3 用户承诺将及时更新其用户信息以维持该等信息的有效性。

2-4 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包含有不正确、不真实的信息,新网互联保留取消用户会员资格并随时结束为该用户提供服务的权利。

2-5 以伙伴人身份代理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进行注册用户必须向新网互联提供伙伴人和被伙伴人的详细资料和信息及授权书面文件,未向新网互联提供上述资料信息及文件的,新网互联将视注册者为会员。

第三条 邮件通知

用户充分理解新网互联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注册会员保持联络及沟通,用户在此同意新网互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其发送包括会员信息、新网互联商品及服务信息在内的相关商业及非商业联络信息。

第四条 会员身份确认

4-1 用户注册成功后将得到一个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凭用户名和密码享受新网互联向其会员用户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4-2 用户将对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用户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有权根据新网互联规定的程序修改密码。

4-3 非经新网互联书面同意,用户名和密码不得擅自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否则用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4 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新网互联,在用户通告之前,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均视为是用户的行为,用户应对此负责。

第五条 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体系修订

新网互联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新网互联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新网互联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新网互联保留随时修改其服务体系和价格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新网互联修改其服务和价格体系之前用户就具体服务与新网互联达成协议并已按照约定交纳费用的,新网互联将按照已达成的协议执行至已交纳费用的服务期期满。

第六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6-1 用户有权利拥有自己在新网互联的用户名和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随时登录新网互联网站的会员专区。

6-2 用户有权利享受新网互联提供的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服务,并有权利在接受新网互联提供的服务时获得新网互联的技术支持、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详见新网互联相关产品介绍。

6-3 用户保证不会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及扰乱新网互联网站以及新网互联其他客户的网站。

6-4 用户应尊重新网互联及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并保证在发生上述事件时尽力保护新网互联及其股东、雇员、合作伙伴等免于因该等事件受到影响或损失;新网互联保留用户侵犯新网互联知识产权时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的权利。

6-5 对由于用户向新网互联提供的联络方式有误以及用户用于接受新网互联邮件的电子邮箱安全性、稳定性不佳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用户未能及时收到新网互联的相关通知而导致的后果和损失。

6-6 用户保证其使用新网互联服务时将遵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不会利用新网互联提供的服务进行存储、发布、传播如下信息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用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用户承认新网互联有权在用户违反上述时有权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因用户上述行为给新网互联造成损失的,用户应予赔偿。

第七条 新网互联的权利和义务

7-1 新网互联应在收到用户交纳的款项后根据用户选择的服务向用户提供合格的网络技术和信息服务。

7-2 新网互联有权使用用户资料。

7-3 新网互联有权利对用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用户成为新网互联会员或是否与用户进行某一交易。

7-4 新网互联保留在用户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或违反本在线注册条款的情况下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终止用户账号的权利,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新网互联对任何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

第八条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及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

8-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用户通过新网互联设立的各类网站、办公地点等方式办理域名预注册/注册等有关业务时,用户或域名注册持有者同意向新网互联及其关联方提供准确可靠的联系人详细信息,且该等信息在注册域名注册期间如有变更的,应在七(7)天内予以更正和更新。由于用户没有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负责。这些信息包括:

8-1-1 用户(注册域名持有者)完整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如有);

8-1-2 如用户(注册域名持有者)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社团,组织等,则其授权的联系人姓名;

8-1-3 注册域名的主要名称服务器和辅助名称服务器的名称;

8-1-4 注册域名的技术联系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如有);

8-1-5 注册域名管理联系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如有)。

8-2 新网互联和注册管理机构运营商有可能需要使用第三方托管服务归档此信息。新网互联不会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处理,我们对用户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在下列情况下才会将用户信息与第三方共享:

8-2-1 事先获得用户的同意或授权;

8-2-2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

8-2-3 向新网互联的关联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8-2-4 向可信赖的合作伙伴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让他们根据我们的指示并遵循我们的隐私权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应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为我们处理这些信息;

8-2-5 新网互联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交的;

8-2-6 新网互联为向用户提供产品、服务、信息而向第三方提供的,包括新网互联通过第三方的技术及服务向用户提供产品、服务、信息的情况;

8-2-7 依据本协议条款或者用户与新网互联之间其他服务协议、合同、在线条款等规定可以提供。

8-3 为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新网互联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来防止用户信息的丢失、误用、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披露、更改或破坏信息等。

8-4 新网互联建立有良好的用户投诉机制,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如用户认为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或侵害的,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投诉,本公司收到投诉后将会在十五日内答复。

联系方式:客服服务热线400-886-7171

8-5 新网互联收集及使用个人信息遵循如下原则:

8-5-1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8-5-2不收集提供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将信息使用于其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不以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等方式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8-5-3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九条 服务的终止

9-1 用户有权随时申请终止其会员资格或其在新网互联申请的一项或多项服务,但已交纳款项不得要求退还。

9-2 新网互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取消为用户提供的一项或多项服务,但应退还用户为该服务所交纳款项的剩余部分,除此之外新网互联不承担任何责任。

9-3 用户申请成为新网互联会员后应当遵守新网互联不时作出的关于反垃圾邮件的决议,用户承诺不会利用新网互联的服务进行任何涉及垃圾邮件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利用新网互联服务器发送垃圾邮件;用户发送垃圾邮件中包含新网互联服务器或IP地址的相关信息;用户所有的网站中包含出售邮件列表、邮件地址搜索软件、邮件群发软件等支持垃圾邮件服务的内容;用户发送的垃圾邮件中包含其在新网互联注册域名信息等可能使国内及国际反垃圾邮件组织认为新网互联或新网互联用户与垃圾邮件事件有关的内容或信息。用户理解一旦发生垃圾邮件事件将对新网互联及其所有用户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新网互联发现用户有涉及垃圾邮件的行为将立即停止为该用户提供任何服务,无论用户在新网互联享有的服务是收费或者免费亦无论该服务是否直接与发送垃圾邮件的行为相关,新网互联有权在用户涉及垃圾邮件事件时取消该用户的新网互联会员资格并保留对因用户涉及垃圾邮件给新网互联造成损失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0-1 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10-2 本注册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互联网行业的规范。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条款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11-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11-3 用户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属于不可抗力,由此给用户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新网互联承担。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注册条款中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2-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用户同意,新网互联的有关通知只需在新网互联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12-3 因新网互联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用户同意新网互联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新网互联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会员注册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新网互联互联会员在线注册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